今天的新聞
有名婦人因為丈夫外遇
便以丈夫身故保險金的一半作為誘因
找了兩名少年殺害丈夫
新聞底下有人留言說「保險金變遺產,這樣還是可以繼承,爽爆」
或者是以為這樣杜婦還是可以領保險金
首先呢
根據保險法第121條
I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II保險法第121條第2項,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也就是說保險的受益人如果故意殺害被保險人的話
不管他是不是因此死亡,或是僥倖逃過一劫
受益人都會喪失受益權,也就是拿不到保險金的意思
又有網友以為因為沒有受益人,所以保險金變成遺產,如果杜姓婦人是唯一繼承人的話
那他不是還是領得到遺產嗎?
這就要回到
民法1145條第1項第1款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
就遺產這部分,其他利害關係人或繼承人皆可依此條起訴主張,確認此人的繼承權不存在。
所以杜姓婦人無論如何是拿不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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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裡面提到杜姓婦人是因被家暴跟懷疑老公外遇才起心動念要殺害老公
但是啊
不是我在說啊
家暴跟外遇都可以請律師協助
家暴可以申請保護令、可以訴請離婚
外遇如果有證據可以提告對方侵害配偶權
重點是
絕對不用花你50萬 也不用坐牢
提告侵害賠偶權還有賠償可以拿
奪棒呢 !!
#權麒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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